为贯彻落实荆州市民宗委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规范化管理洪湖市宗教活动场所,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洪湖市民宗局与市民政局加强沟通,深入学习领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三举措”在全市部署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相关工作。
一、创环境
一是广泛宣传,加强认识。组织宣讲队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中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切实提高宗教界对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按照“放管服”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加强与市民政局沟通,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要件,按“即办件”确保“只跑一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办事效率。
二、压担子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把法人登记工作作为本年度民宗工作的重要抓手,压实主体责任;指导宗教团体明确审查内容,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宗教团体作用,不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二是把握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关于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的条件、程序、材料等规定开展工作。
三、抓落实
一是开展试点做表率。优先选择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完善的寺观教堂进行法人登记试点工作,针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人员、财务、资产等权属问题及时分析、有效解决。 二是加强指导促升级。对照率先完成法人登记工作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和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进行培训,指导完善相关制度,使其满足法人登记的条件,推动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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